安徽合肥2024年度副坝防汛道路损坏路面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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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副坝防汛道路损坏路面处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HGFB-SG-**-***
二、项目名称:****年度副坝防汛道路损坏路面处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凤凰镇凤凰新区L区***室
成交金额:叁拾玖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度副坝防汛道路损坏路面处理项目
施工范围:南副坝:K*+***~K*+***段***m道路损坏严重部位进行修复、K*+***~K*+***段***m沥青路面开裂部位进行沥青灌缝;北副坝:K**+***~K**+***段约***平方米路面局部沉陷部位进行修补、K**+***~K**+***段***m道路损坏严重部位进行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日历天
五、评标专家名单:夏涛、黄冰强、黄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幢**A**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幢**A**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