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顺义]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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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宁路*号院*号楼、*号楼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北京市顺义区顺宁路*号院*号楼、*号楼 ****************** ***.*****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 * ***.*****万元 ***.*****万元 **个月 项目用途:为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余名职工提供用餐服务保障工作。简要技术要求:为促进职工食堂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职工就餐满意度,按照当前党政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单位约***名职工提供用餐服务保障工作,主要需求包括人工服务、食材采购,配备服务人员**人。合同履行期限:**个月。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车凤翠、刘军、李宇、杨冲、张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并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参考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按照服务类的收费标准,以中标价计取,下浮**%(即打八五折)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联系方式:张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号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