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关于吉林森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短切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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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关于吉******年产***吨短切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吉******年产***吨短切碳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楼E**(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吉******年产***吨短切碳纤维项目舒兰市五桦大街 **** 号吉************新建 * 条短切生产线,年产*** 吨短切碳纤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冬季采暖园区集中供热。(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切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干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二级排放标准,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管理及通风,确保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中标准要求。(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 (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危废暂存点、厂区地面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高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水性乳液桶由厂家回收利用;集中收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外售综合利用;集中收集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