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佛山普康医院等7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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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号)和《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号)的相关规定,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体评估后,佛山普康医院等*家医药机构评估合格。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将纳入拟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如公众对名单中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五楼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股。 联系电话:********。 附件:****年第六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年第六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序号执业许可证名称营业执照名称/法人单位名称地址申请业务*佛山普康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格沙工业区B座A*栋*-*层、*-*层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诊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确认*佛山华远佛杰内科诊所佛山市******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路**号首层*号普通门诊*佛山禅城云喜安中医诊所佛******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兴路**号首层**号普通门诊*北京同仁堂******汾江中路中医门诊部北京同仁堂******汾江中路中医门诊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自编**号)首层第**号至**号商铺普通门诊*佛山清晨口腔门诊部佛山******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号B区首层B*-**、B*-**号普通门诊*佛山市禅城区扶康大药房店(个人独资)佛山市禅城区扶康大药房店(个人独资)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扶西横路*号首层**、**号限刷社会保险卡*************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永光新村中街罗格中心市场一楼A**商铺限刷社会保险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