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变更]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大院2024-2025年冬季供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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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大院****-****年冬季供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大院****-****年冬季供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M***-***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一、承包范围、承包费用及拨款方式”第*条支付明细第*款付款方式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一、承包范围、承包费用及拨款方式”第*条支付明细第*款付款方式修改为如下内容:“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首付款,即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伍角整(¥:******.**);乙方正常供暖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即人民币:玖拾陆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伍角整(¥:******.**)。”*.履约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前,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叁佰玖拾伍元玖角整)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情形的,乙方提出退款申请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应比例对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扣除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乙方。合同期内若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日内予以补足。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供暖****-**.pdf丰台分局****-****看守所大院冬季供暖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