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标段[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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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标段[成交公告]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HNXZ-****-XX-XM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元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府正街 中标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第二次)基本概况:本工程设计范围为原有建筑改造(向青云房屋建设)。本工程为维修整改工程,主要整改内容包括:原有建筑外墙面所有仿、柱、板、窗、栏杆等木材面清理表面污垢,刷熟桐油三遍、砖墙部分贴仿古小青砖处理,建筑外墙部分门窗刷桐油,如有破损门窗,做更换处理,无望板及封檐板的需要新增杉木望板及封檐板、有的部分做刷桐油处理,屋顶小青瓦做捡瓦,**%处理,屋脊破损部分重做屋脊,室内原有线路新增塑料线槽包线处理等内容。 建筑图中所注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标高均以“米”为单位。施工工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项目经理:鲁丽娅执业证书信息:湘************四、评审专家名单:阳杰豪(主任评委)、宁斌、杨菁(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干包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 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号 (*)联 系 人:李流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人:赵云飞、周正刚 (*)联系方式:***********、***********附件:成交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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