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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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就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FCX**HBA***)作如下变更:一、原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条现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则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特此通知。联 系 人:洪琛鹤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联合国际大厦****室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E- mail:whzfcg@***.com深******我单位对以上变更无异议签收处:(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