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通州区城市展览馆、市民中心、体育中心工程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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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州区城市展览馆、市民中心、体育中心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上述工程的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二、通州市******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三、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通州区城市展览馆。主要展示通州的城市历史文化,当代通州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通州城市发展的规划蓝图。包括城市概况与历史沿革展区、历史文化展区、建设成就展区、总体规划展区、专项规划展区、详细规划展区、城镇规划展区、重大建设项目展区、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厅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体育中心用地东北角,东至珠江路、南至中心横河、北至朝霞东路,总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亿元(其中土建部分约*.*亿元,另为规划布展)。(*)通州区市民中心。包括图书馆、档案馆、文博中心(含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市民服务中心及少儿活动中心(含科技馆)。项目建设地点东至中心竖河、西至区间路、南至朝霞路、北至碧华路,总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亿元。(*)通州区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田径场、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室外运动场地)等。项目建设地点东至珠江路、西至通掘路、南至杏园东路、北至朝霞东路,总用地面积约***亩,场馆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亿元。列入本次法律服务工作内容的为体育中心一期工程,造价约*亿元。*.工程已开工建设,已建设并完成的法律服务内容结算时将在中标价中扣减。*.项目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要求:(*)服务内容:①解答工程项目的各类法律咨询;②参与招标文件的制定,起草合同文本;③参与同有关部门或相对方的磋商、谈判,修改、审定招标人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招标人利益;④负责合同文本的制作和签订;⑤从法律角度监督本工程所签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履行,对存在问题的情况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⑥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⑦对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尽职调查;⑧代理案件的诉讼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事务。(*)服务要求:①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服务事项,不得拖延;②中标人对其获知的招标人的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③中标人不得担任与招标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不得向与招标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提供服务;④服务期限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时止,约*至*年;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选派的专职服务律师须常驻金沙。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有江苏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选派的专职法律服务律师必须具有*个以上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的实绩并从事工程项目法律服务三年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且信誉良好;*.其它报名条件:(*)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请申请人于****年 *月 ** 日上午*:**至**:**到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大厅报名。*.报名同时递交以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选派的专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投标申请人并拟选派专职律师从事工程建设服务的业绩。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供核对备查。*.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信息大厅(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六、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七、公告时间:****年 * 月 **日-****年 * 月 **日上午**:**时。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通州市******地 址: 通州区行政中心五楼 地 址: 通州区金沙镇交通路**号联系人: 吴晓东 联系人: 俞振飞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