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藤县林业局对未依规定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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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江颖波 自然人 藤森防罚决字〔****〕第*号 对未依规定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处罚 ****年**月**日,大黎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会同藤县大黎镇派出所在藤县大黎镇东安往蒙山方向,蒙山县和藤县交界拦下一辆运松原木的车(车牌号:桂D*****),该车松木(柴火)净重**.**吨。经查该车松木没有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第(一)(三)项的规定的规定。 未依照规定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的行为处以罚款****元。 ****/**/** ****/*/** ****/**/** 藤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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