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饶阳县王同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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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饶阳县王同岳镇****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王同岳镇****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变更饶阳县王同岳镇****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号〔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王同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饶阳县王同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饶阳县王同岳镇****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工程地点:饶阳县王同岳镇张苑村、王同岳村、一致合村、刘苑村、程各庄村、路同岳村、单铺村、王庄村、徐同岳村、马屯村、马庄村、范苑村、寨子村**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拆除原有侧铺砖路*****㎡,拆除原有平铺砖路**㎡,在拆除原有砖路及原有土路上新修**CM厚混凝土路*****.*㎡,砖砌地上高**CM护坡****米。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 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uvbidding.cn/)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号 联系人:张昭 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饶阳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饶阳县王同岳镇****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饶阳县王同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饶阳县王同岳镇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武少天 联系人: 张昭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