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驿达公司2024年度财税协同平台申报管理功能扩展及新增主体建设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驿达公司****年度财税协同平台申报管理功能扩展及新增主体建设项目(二次)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第/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竞标报价(元)******************供应商业绩*.安徽******江汽集团数电发票项目升级*.******数电发票项目升级*.******阳光电源税务数字化平台系统*.安徽恒达******企业 OA 管理系统及电子发票系统开发采购*.******协同办公财税发票管理平台开发服务周期计划工期*个月,运维服务期 * 年计划工期*个月,运维服务期 * 年计划工期*个月,运维服务期 * 年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规定符合采购人规定符合采购人规定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无安全事故无安全事故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四、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