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章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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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代理:- 招标人:章丘市公用事业局 章丘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授权章丘市公用事业局(下称“市公用局”)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章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下称“项目”),即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并由投资******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章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下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须将污水处理厂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参加投标:一、 招标人章丘市公用事业局,地址:章丘市明水政务区府前街中段。二、 项目概况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山街道办事处杜家村以北、四户村以东,占地面积*.****公顷,规划服务范围为章丘市西部新城区。项目总投资约****.**万元,近期设计规模为*万吨/日,中水回用*万吨/日,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规定的一级A标准,同时达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字[****]**号)规定的标准。回用中水水质执行出水水质标准,由使用方进一步深度处理。三、 招标标的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内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本项目招标标的为特许经营期初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四、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经验要求:在过去五(*)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日处理规模五(*)万立方米(含)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和维护经验。*.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资产总额不少于肆(*)亿元,净资产不少于贰(*)亿元。*. 法律要求:在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禁止重复投标:同一法人对项目只能投一次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五、 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万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双休日除外)。*. 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号通泰大厦C座***室)。*.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员身份证。六、 公告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七、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另一较迟日期和时间。八、 联系方式招标咨询机构:******联 系 人:包锦霞 女士(***********)/段开明 先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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