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关于处理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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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程序,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现对部分保证金进行处理,涉及保证金人员共有**名,请相关权利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和权属证明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到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作上缴国库处理。(联系人:温警官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gggs/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