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泉州市“智慧城市”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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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信息化局委托,对泉州市 “智慧城市”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一、项目编号:QZCGZ*******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智慧城市”规划项目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包预算审核价为*******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免费)。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n/、http://***.******.***.cn/、http://***.******.***.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十二、采购人:泉州市信息化局联系人:苏湘华联系电话:****-********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号泉州军分区大院国防动员委员会指挥中心二楼泉州市信息化局 邮编:******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项目联系人:李远源联系电话:****-********,****-********(财务)传真:****-********邮箱:fjqzcg@***.com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账号:****************二、招标项目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规格及技术指标数量备注一*泉州市 “智慧城市”规划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起*个月内提交规划相关成果初稿,*个月内完成规划相关成果送审稿。交付地点:泉州市信息化局备注: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