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金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处房屋(和燕路87号,广州路215-5号,龙潭镇花园街36号, 靖安镇靖安大道营防粮站, 鼓楼区东井村3号)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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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B*****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处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述*.* 出租方: 南京*******.* 标的名称: 南京*******处房屋*.* 挂牌起止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详见附件*.* 有无房产证: 部分有*.* 建筑面积(㎡):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见附件)*.* 建筑年代: 详见附件*.* 出租用途: 详见附件*.* 附属设施: 详见附件*.*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其他说明: (*)楼层:详见附件(*)装修程度:详见附件(*)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价格(万元/年): **.****(详见附件)*.* 租期(月): **个月 (无免租期)*.*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详见附件(先付后用)*.* 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对承租方的要求:(*)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其他要求:(*)租金增长方式:详见附件。(*)承租户承租期间,确需使用燃气的,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燃气安全相关规定。(*)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其他说明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出租方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南京******联系人:卢主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南京市曹后村**号*.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南京******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附件招租附件明细表(金秋).pdf广州路***-*号照片.jpg龙潭镇花园街**号照片.jpg靖安大道营防粮站照片.jpg和燕路**号照片(*).jpg和燕路**号照片(*).jpg和燕路**号照片(*).jpg和燕路**号照片(*).jpg东井村.png和燕路**号照片(*).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