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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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二、项目名称: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号A* 栋***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汉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四川省汉源县九襄镇枣林村*组 被投诉人*:四******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号 相关供应商:成******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润路***号*层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年*月**日,四******发布四川省汉源县职业高级中学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年**月**日,涉案项目组织开标、评审;截至****年**月**日,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要求,不满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个带▲参数产品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导致多数潜在供应商得不到▲参数的分,●参数要求现场演示属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二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汉源县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