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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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二、项目名称: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项目(二次)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成都******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宝光大道南段***号被投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髙新区天府三街**号*栋**楼四、基本情况成都******因不满意******于****年*月**日对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供氧吸引及呼叫系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一回复的材料附件与质疑事项不符。******与余******书面核实中标人日******所填写数据是根据其****年度财务数据所填写,但材料附件只提供了中小企业库的查询页面截图,并未提供证明日******所填写数据真实性的材料,也没有书面核实过的证明。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二回复的内容不准确。中标人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为满分,回复的内容并未说明分值的构成是怎样的,*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为何只有中标人日******的此项为满分。投诉事项*:******针对质疑事项三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未回复“*.*技术要求”中第*条的第*点、第*条的第*点的核心产品中带符号的,提供的应符合Y****-****标准要求,提供检测结果的证明材料是什么?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汉源县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