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尾气处理系统采购(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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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N*******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尾气处理系统采购招标修改内容如下:(一)对第一包冷却器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如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制造工作的资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以下原件查验:①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他要求:a.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b.投标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请查询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修改公告不一致处,以本修改公告为准。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招标四部(***室)得到进一步******名称:******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号联系人:刘成建电 话:****-********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