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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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采购编号:JSZFCG**-*****)*、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办公家具一批,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等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地址:金山区石化浩源路***号*、交付日期:****/**/**-****/**/**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实木家具加工许可,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信誉。 (*)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具有专业生产实木家具的厂房及机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采购,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网上投标操作的培训,项目现场答疑将同步进行。网上投标操作培训时间为另行通知,培训地点为另行通知。现场答疑时间为另行通知,现场答疑地点为另行通知。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至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号***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 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海峰联 系 人: 朱琳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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