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东方市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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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方市融媒体中心项目名称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万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度挖掘地方新闻资源,增加本土、本地新闻资讯比重,同时搭建通联平台,增加地方联动,为重点播报、大型活动开辟通道,形成全省广电合力,更好地发挥主流媒体的担当和使命,宣传海南自贸港的良好形象,讲好海南故事。****年**月**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在全省设立南部(三亚)分演播室及东部(文昌)、西部(东方)、中部(琼中)分演播室,以海南新闻频道为承载阵地,形成重点区域的宣传窗口。 ? 西部新闻中心演播室设立在东方市,在海南新闻频道重点打造的中午档直播新闻节目播发推介东方旅游文化、风土人情及农特产品的报道。此外,海南新闻频道所属其他栏目还将围绕东方推进海南自贸建设港系列、东方“*+*”大提升行动等各方面的能力提升、工作成果展开重点宣传,并积极协调在《海南新闻联播》推广。 (一)供应商具有宣传矩阵无可比拟的优势海南广播******拥有海南省区域内唯一的省级电视台,依托于海南省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个电视频道,*套广播频率,*份报纸,*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个,粉丝量***万;头条、抖音号**个,粉丝量***万;IPTV用户超过***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台。海南广播电视台于****年*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年)合并成立,****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年*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将海南******************等*家子公司和下属********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海南广播******(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年*月**日成立,是海南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放映;影视文化衍生产品的销售;电视网络服务、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新媒体业务;出版印刷、图书出版与销售;文化创意、大型文体活动、赛事、会展及演艺;电子娱乐、动漫游戏、营销;广告经营及其关联业务等。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个。下设**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号)第一条第(一)款第*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之规定。 (三)小结 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名称:海南广播******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号彩电中心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至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论证专家名单:林小娟、陈岭、罗文生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意见联系方式:******,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层,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东方市融媒体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地址八所镇东方大道**号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层财政部门联系人东方市财政局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点击下载专业人员人员信息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东方市融媒体中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东方市融媒体中心项目名称: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西部演播室(运营服务)项目,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度挖掘地方新闻资源,增加本土、本地新闻资讯比重,同时搭建通联平台,增加地方联动,为重点播报、大型活动开辟通道,形成全省广电合力,更好地发挥主流媒体的担当和使命,宣传海南自贸港的良好形象,讲好海南故事。****年**月**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在全省设立南部(三亚)分演播室及东部(文昌)、西部(东方)、中部(琼中)分演播室,以海南新闻频道为承载阵地,形成重点区域的宣传窗口。 ? 西部新闻中心演播室设立在东方市,在海南新闻频道重点打造的中午档直播新闻节目播发推介东方旅游文化、风土人情及农特产品的报道。此外,海南新闻频道所属其他栏目还将围绕东方推进海南自贸建设港系列、东方“*+*”大提升行动等各方面的能力提升、工作成果展开重点宣传,并积极协调在《海南新闻联播》推广。(一)供应商具有宣传矩阵无可比拟的优势海南广播******拥有海南省区域内唯一的省级电视台,依托于海南省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个电视频道,*套广播频率,*份报纸,*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个,粉丝量***万;头条、抖音号**个,粉丝量***万;IPTV用户超过***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台。海南广播电视台于****年*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年)合并成立,****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年*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将海南******************等*家子公司和下属********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海南广播******(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年*月**日成立,是海南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放映;影视文化衍生产品的销售;电视网络服务、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新媒体业务;出版印刷、图书出版与销售;文化创意、大型文体活动、赛事、会展及演艺;电子娱乐、动漫游戏、营销;广告经营及其关联业务等。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个。下设**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号)第一条第(一)款第*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兼顾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和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专家论证意见,统筹确定是否面向某一特定的供应商采购之规定。 (三)小结 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供应商信息名称:海南广播******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号彩电中心三、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它补充事宜:论证专家名单:林小娟、陈岭、罗文生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意见联系方式:******,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层,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东方市融媒体中心地址:八所镇东方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栋**层联系方式:****-*********.财政部门联系人:东方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号 联系方式:****-********  新增div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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