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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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商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条件云南******受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的委托,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HB-****-**-**)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云政办函〔****〕***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HB-****-**-**;*.项目名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服务限价:¥******.**元/年(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每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服务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负责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提供餐饮服务,内容包括为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职工提供中餐、晚餐制作;负责提供餐饮设施设备、场地,并做好日常维护、清洁、消毒、保管,设备更新更换等工作,用餐人数约**人,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预算服务期一年,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每年按照采购人规定进行考核。根据财政预算保证、本次采购服务供应商服务考核合格和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若满意度考核低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赔偿承包人任何损失。*.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管理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企业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己经营场所;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供应商需自行承诺若成交后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若成交后未按规定办理有效证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不少于*人且必须持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所有人员均持《健康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商铺);*.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商铺)。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商铺);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七、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地 址: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临江路**号西南方向***米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商铺联系人:李 师联系方式:***********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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