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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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现对该项目的节能评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万 ㎡(高层公寓式住宅约*万㎡、垂直式住宅约**万㎡、商业及其他用房约*万㎡)、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为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节能设计咨询服务、完成编制《浦江县城北区块旧城区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负责报送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审并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文景路以北、仙华路以东区块。*.*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质量要求:符合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并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评审,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设计单位:浙江*******.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一类节能评估机构资质的独立法人, / 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于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节能评估机构,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资料(报名时无需提供,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评估机构不得与所评估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报名及购领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参加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一类节能评估机构证书复印件。*.*获取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时,逾期不再受理。*.*获取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号) * 楼报名大厅。联系人:沈辰 黄帆 联系电话:********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交易席位费***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年 * 月 ** 日下午 **时前汇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明用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八甲巷***号(老一小内) 地 址: 浦江县大桥南路**号二楼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石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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