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对“菱溪苑安置小区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信息”内容澄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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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c********-**各潜在投标人:现对“菱溪苑安置小区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信息”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内容如下:原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第*条内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滁州市国有林场(需滁州市林业局出具可以投标的证明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现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滁州市国有林场(需滁州市林业局出具可以投标的证明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林业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特此通知。招标人:滁州市琅琊区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