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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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业务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号 、江发改投资[****]**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门市滨江大道西侧、潮连大桥北侧地段。总建筑面积约为 *****㎡(其中办税业务用房拟建面积约**** ㎡,主要包括G层车库、连廊、文体综合楼、配套附属用房;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拟建面积约*****㎡,主要包括G层车库、主楼、报告厅)。数据处理综合服务业务用房-主楼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高度为**.*米。本工程的建筑幕墙总面积约为****㎡,最大的高度为**.*米。本工程总造价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本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若不同时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申请人作为主办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公司资质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主办人提供;(*)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简称《名录》,下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已在《名录》中备案);(*)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号)文要求,凡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必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完成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站名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址:***.******.***),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 * 月 ** 日 *时**分至****年 * 月 ** 日**时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年 * 月 ** 日前按照不低于加入《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相关办理手续事宜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招标文件获取:完成网上报名后,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网上报名回执打印件(加盖法人公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证(复印件)、法人委托证明原件以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省外企业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需提供)前往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号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办理招标文件发放登记手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过期不售。招标人: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