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编号:GZMC2012-SC-G005/1)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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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受石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GZMC****-SC-G***/*(二)招标内容品目服务名称服务年限单位 主要服务要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国内服务)*年 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石城县中心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具有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查: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各投标人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上班时间)至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联系人:巫爱兰***********)购买。标书工本费为***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为维护开标现场纪律,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名人员参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须收取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前(到帐时间)之前以现金进账或转账方式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账户名称: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账号:*******************)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取。在定点维修年限期间,中标者如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七)集中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完善建议的,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回复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汇总所有问题并进行回复,回复的内容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均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八)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赣******地 址:兴国县凤凰大道**号(工行兴国支行七楼) 联系人:李芯连 巫爱兰***********联系电话:****-*******传 真:****-******* 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国县支行 账号:******************* 电子邮箱:MCZTB****@***.com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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