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吉安市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吉政采【2013】011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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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吉安市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吉政采【****】***号*、招标项目名称:吉安市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招标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三年*、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近三年有管理**万平方米以上政府办公大楼(或写字楼)经验且荣获良好业绩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物业管理单位三年内,没有违法、悔约记录;(*)、物业管理企业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设备设施维修技术力量做支撑。*、资格预审: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前(上午**:**-**:**,下午**:**-**:**)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证书;(*)、近三年有管理**万平方米以上政府办公大楼(或写字楼)的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系人:徐建国 联系电话:****-*******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吉安市图书馆附楼二楼)注:预审合格的单位由采购人出具资格确认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格确认表,未提供者,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标书资料费贰佰元(售后不退)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吉政采【****】***号号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资料费),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到达我中心帐户。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项目正常运行满一年后无息退还。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安******营业部帐 号:*******************、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有权拒收。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整。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桥西路*号十三楼开标大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否则我中心将不予回应。**、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招标人 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