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犁河及主要支流农四师七十二团巩乃斯河防洪护岸2012年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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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伊犁河及主要支流农四师七十二团巩乃斯河防洪护岸****年第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方案已由兵团水利局兵水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及自筹,招标人为农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伊犁河及主要支流农四师七十二团巩乃斯河防洪护岸****年第二期工程总长****米,其中堤防长度****米,护岸长度****米。施工整体发包。*、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企业的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的投标人,外省企业应办理进疆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投标申请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各备加盖盖章的复印件三份。招标文件定于****年*月*日~*月*日上午**:**至**:**(北京时间,下同),下午**:**至**:**(节假日不休息)在石河子东环路**号五楼办公室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元)(含图纸一套),售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地点为农四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伊宁市军垦路农四师社保大楼**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农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联系人:郭勇 吉云智 联系人: 濮燕 田娟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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