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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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ZA专***********、南通市通州区部分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选定中标人。*、通州******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概况: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城区范围内⑵工程内容:对通州区人民公园、中心横河景观带、翠园绿地、金通公园、安康公园五个地块的视频监控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和验收等工作,工程造价约***万元。⑶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且具有安防工程一级资质。(*)投标人应在自****年至今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万人民币以上。(提供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需携带以下装订成册资料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⑶经办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⑷投标申请人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⑸投标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地点: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工程信息大厅[通州开发区银河路***号,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考察后,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采购人:******联系人:张伟地点:亚细亚东侧三楼电话:****-********传真:****-********邮编:******代理机构:通州市******联系人:俞振飞地点:交通路**号电话:***********传真:****-********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