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酒泉市肃州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料(米、面、油、蛋、奶、肉)春季学期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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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膳食计划,经肃州区政府采购办批准,肃州区采购中心受肃州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春季学期营养餐原料(米、面、油、蛋、奶、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号二、采购项目名称:肃州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料春季学期(米、面、油、蛋、奶、肉)。三、采购预算:***万元以内。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春季学期营养餐原料,采购内容为米、面、油、蛋、奶、肉,总计***天供应量。根据食堂建设情况随时调减采购数量,本次采购以招标采购价格为主,不固定采购数量。采购原料要配送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和教学点,并随时接受抽检。本次采购原料配送学校数为**所(含教学点、幼儿园),学生*****名。全区供应范围内划分为二十七个片区(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每片区每类原料中标供应商*名。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原料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加工生产、经营企业有稳定、可靠、优质的生产、加工场所,代理经销商具有原料生产厂家授权书。⑵供应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安全要求,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中标供应商必须供货之前和每季度提供所供应原料的产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⑶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⑸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食品生产、流通等许可证。*、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文件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年*月**日起至* 月**日上午*:**到**:**;下午**:**时到**:**时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肃州区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室)领取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每份***元。(一)拟参加投标食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携带以下几种证件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生产、流通许可证;(*)拟供原料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代理经销商持有原料生产厂家授权书。(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者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三)参加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元。招标结束后,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一个片区一个品种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不足部分补缴),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七、投标时间:****年*月*日*:**时——*:**时到肃州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室)现场投标(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号)。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在肃州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室)开标(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号)。九、联系方法: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黄润基 联系电话:****-******* *******肃州区教育局联系人 : 秦国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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