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温县东环路、沿黄大道、王廷大街等五条道路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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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交易[****]**号为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完善城区路网结构,现对温县东环路、沿黄大道、王廷大街等五条道路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东环路改建工程(含老蟒河桥)全长约*公里,起于太极大道、止于沿黄大道;纬七路西段(含老蟒河桥)改建工程全长约*.*公里,起于子夏大街、止于司马大街;纬四路改建工程全长约*.**公里,起于子夏大街、止于司马大街;沿黄大道改建工程全长约*公里,起于鑫源路、止于温武交界;王廷大街改建工程(含老蟒河桥)全长约*.*公里,起于常阳路、止于鑫源路。二、项目投资主体:本项目由中标的投资人投资建设。投资人应按照政府的规划、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工程。三、项目监理人:本项目的监理人由政府确定。四、项目建设期:该项目的道路、桥梁等工程在****年**月**日前完成。五、项目投资款的审定: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工程量变更部分经温县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增减费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温县财政局评审报告确定的评审价。六、未经招商人同意中标投资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中标投资人必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七、本项目建设工程的移交:招商人在本项目工程完工后*个月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在本项目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日内,中标投资人应将本项目建设工程移交归政府所有,同时应将与该项目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全部移交招商人。八、投资款的支付:*、政府以城区下列两宗土地的出让收益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款。第一宗地位置:东至子夏大街,西至金陵路,******,北至北一路。亩数:约**.**亩价格:起拍价不低于每亩**万元第二宗地位置:西至建兴大街,南至老温孟路,东至慈胜大街,北至耕地亩数:约***亩价格:起拍价不低于每亩**万元以上两宗地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以出让时确定的为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投资人应依法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出让金。政府以该土地的出让收益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政府应在本项目开工后*个月内对上述宗地启动招拍挂程序。投资人应积极参与上述所列土地的招拍挂。如果因投资人不参与上述土地的招拍挂致使土地流拍的,则政府延期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款(不计息),直至上述所列土地拍卖成功。*、上述宗地的土地出让收益不足支付投资人的投资款的,不足部分由政府以其它资金进行结算。九、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承包人)由投资人确定,但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必须确保建设项目实施人的资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十、中标的投资人如果竞得上述宗地,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必须符合我县的城市规划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经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十一、中标投资人若在土地招拍挂中竞得上述宗地,在该宗地开发期间,享受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十二、招商原则该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投资商。报名结束后,若只有一家投资商报名,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协商后,与其签订投资协议书;若有两家报名,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按工程投标报价高低作为要件,与工程投标报价低者签订投资协议书;若三家以上(含三家)报名,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参与竞标。十三、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申请人须有相应的资金能力,能够出具近三个月内不低于****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近期不低于****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它具体事宜在招商文件中另行约定。十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能够出具近三个月内不低于****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近期不低于****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查验,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十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除外)。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河西路***号)联系人:岳先生电话:****-*******温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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