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南乐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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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招标人: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条件******受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南乐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到位,愿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此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东环路与鸿宇路交叉口(*)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万元,财政资金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工期: **#楼、**#楼***日历天;**#楼、**#楼***日历天。(*)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段,施工标分*个标段;监理标一个标段。①第一标段:**#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砖混结构,共*层;②第二标段:**#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砖混结构,共*层;③第三标段:**#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底层框架结构,共*层;④第四标段:**#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底层框架结构,共*层;⑤第五标段: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年*月*日起)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应有《外省进豫备案介绍信》;(*)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招投标活动。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为有效投标人。*、报名要求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窗口(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装订好的复印件一套:(*) 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通过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两年(****、****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的需有《外省进豫备案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技术负责人(限一至四标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联系方式:招标人: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裴女士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