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和田地区皮山县皮山河、桑株河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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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健康评价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工作。依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号)、和田地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河(湖)领办发〔****〕*号)的文件要求,开展了皮山县皮山河、桑株河河流健康评价工作。皮山县水利局委托******编制了《皮山县皮山河、桑株河健康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现予以公示。 一、评价范围及依据 本次评价对象分别为皮山河、桑株河。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开展评价工作。 二、河流健康评价成果 按照《评价指南》逐项计算各指标得分及河流综合赋分情况,测算河流综合健康指数,得到皮山河、桑株河健康的评价结果,*条河流评价结果均为健康。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    皮山县*条河流健康评价结果序号所在县、市河流名称评价河长(km)流域面积(km*)评价状态*皮山县皮山河*******健康*桑株河***.*****健康附件下载: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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