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梅河口市基本农田划定内业处理及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的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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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款、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吉林省内注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省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吉林省内注册,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含贰佰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省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余按原招标公告为准。*、联系方式如下:招 标 人: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关旭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联 系 人:秦工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