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洋河新城新区第二合同段(站前路南段、纬十路、经八路南段、南洋路南段)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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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 洋河新城新区第二合同段(站前路南段、纬十路、经八路南段、南洋路南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位于洋河新城新区内;*.*项目规模:站前路南段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纬十路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经八路南段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南洋路南段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个月);*.*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满一年后支付至审定价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期满后付清。*.*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洋河新城新区第二合同段(站前路南段、纬十路、经八路南段、南洋路南段)建设工程监理。*、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工工程造价不少于****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年*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其他条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或《洋河新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年*月 ** 日上午*时**分至****年*月 ** 日下午**时**分前至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逾时不再办理;*.*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标段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江苏******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联系人:张超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号*楼联系人:宋雷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