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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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财 政 部 ****年**月**日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