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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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新昌县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工程,根据新政复[****]*号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镇招投标分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工程。*.招标单位:新昌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项目概况: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工程,工程项目茶树及树根挖掘清理、土地平整及路、渠建造等。开发总面积*.****(公顷),工程预算价******元(含税金、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实际造价以工程审计为准)。二、本次工程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在*%——*%之间。三、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完工(雨天相应顺延)。四、投标申请人要求*.凡具备有独立企业法人的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也具备相应的三级及以上资格的企业,并在投标报名前聘请好户籍在王洋坪村,年龄在**-**周岁之间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并有能力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的村民(聘任书需经村两委盖章确认)。具备以上条件企业方可参加工程投标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办人身份证等五项复印件和企业介绍信、聘任书。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缴纳资料费***元(不退),投标保证金*万元(保证金存入梅渚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账号:***************,浙江省农村合作银行梅渚分理处。*.上述手续完备后,投标申请人方可向梅渚镇招投标分中心领取《梅渚镇王洋坪村山枣树湾等土地开发投标书》。五、付款方式:乙方垫资承包,工程款通过审计、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上级部门拨款情况,分期支付工程款。付款时乙方须开具税务发票给甲方入账。六、申请报名时间为****年*月**日一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地点:梅渚镇招投标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七、投标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地点在梅渚镇招投标分中心。联系人:张周兴 联系电话:***********徐德生、俞来庆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