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高中部)教学辅助用房新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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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高中部)教学辅助用房新建工程
补遗(三)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高中部)教学辅助用房新建工程”补遗(三)通知发布如下:
补遗(三)部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现重新发布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即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业主代表*人。”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