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天津市复兴中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59)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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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复兴中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更正公告第*号【信息时间:****-**-*】受天津市复兴中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复兴中学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复兴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三、各岗位职责”的“(三)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第*项变更如下:“*.持健康证上岗:包括住宿生出入登记、点名、住退宿、宿舍钥匙、宿舍安全、考勤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出现特殊或紧急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理。”*.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二)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复兴中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复兴中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附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