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石桥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盘海营高速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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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辽宁****** 招标人:大石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大石桥市****年农业综合开发盘海营高速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已由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大石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大石桥市盘海营高速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年度工程拟建高标准农田*.*万亩,项目区安排在大石桥市高坎镇东风、胜利、刘家、革家、白家、黄家灌片。建设内容为:开挖疏浚渠道**公里,衬砌渠道***.**公里,渠系建筑物****座,修建田间道路**公里。本工程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号)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及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大石桥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电 话:***********联 系 人:范英华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号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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