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1汉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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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通风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号 被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号*幢*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年*月**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年*月**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年*月**日,汉源县中医医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截至****年*月*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履行。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三、技术参数要求”项下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均设定为固定值,而不是区间值,严重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该设置方式导致众多多联机品牌符合国家标准、取得节能认证、环境标志能满足各级政府采购需求的标准化合格产品,因参数值客观存在国家标准性能要求公允的细微误差,将会在开标评审时被判为负偏离、被作不公正性扣分,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竞争、充分竞争的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三、技术参数要求”项下所有设备的风量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四、技术要求”项下“*.多联式中央空调可实现对耗电量的精准测试”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明细表”项下“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评审项的详细要求是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应作为评分项。目前招标文件将其设置为“评分因素及权重”中的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及标准”的“*.*综合评分明细表”项下“报价”评审项分值设置不合理,有违《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汉源县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