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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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亳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皖亳环罚〔****〕**号 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RQ*HF*H,投资人:石磊,地址:谯城区十九里迎面一条街东侧。 你加油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一案,经我局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年*月**日,我局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年**月*日,我局收到******出具的《检测报告》(A*************),报告显示你加油站*#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检查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你加油站未保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证据*:你加油站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份,证明了你加油站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事实;证明了石磊、郭祥的身份信息的事实。 证据*:****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加油站现场检查时制作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份,证明了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的事实。 证据*: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截取的视频监控影像证据,证明了****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的事实。 证据*:****年*月*日,******出具的《检测报告》(A*************)*份,证明了****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你加油站*#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检查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的事实。 证据*:****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站长郭祥开展调查询问时制作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份,证明了****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的事实;证明了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加油站送达了******出具的《检测报告》(A*************),报告显示你加油站*#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检查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的事实。 证据*:****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投资人石磊开展调查询问时制作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份,证明了****年*月**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对亳州市谯城区十九里殿华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开展了检测的事实;证明了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加油站送达了******出具的《检测报告》(A*************),报告显示你加油站*#汽油加油枪气液比检查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的事实。 证据*:你加油站提供的《排污许可证》(副本)部分复印件*份,证明了你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执行排放标准为《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事实。 证据*: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份,证明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明雷、张彦、白晓东、尚枫伟、闫肃的身份和资格。 你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之规定。 我局于****年**月**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亳环罚(告)〔****〕**号)告知你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你加油站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第四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之规定。 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沪环规(****]*号)“表**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见附表):罚款金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法定最高罚款数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案件总分值=*****+(******-*****)×*%=*****元。我局对你加油站处二万元罚款。 限你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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