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乐清市中心区滞洪区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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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中心区滞洪区建设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人为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浙******进行招标代理,于****年 * 月 * 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浙政发[****]**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 * 月 ** 日始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名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周佐波**************.**张强**************.**陈海军废标原因及依据:在查询总监在建情况时,******总监陈坚松在****年*月份有中标通知书公示,监理服务期为**个月。根据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如隐瞒下列事实参加投标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已经在其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曾经在其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虽已变更,但原项目尚未通过验收,且变更时间在****年*月*日后的。”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未入中标候选人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