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大华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第十小学笔记本电脑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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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溪县第十小学的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年**月*至**日在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征求意见稿。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一、招标编号:QZDH*******-*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老师************二、招标项目:合同号*:笔记本电脑***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购买标书时携带或传真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汇款单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QQ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有意者可以从此公告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QZDH*******-*安溪县第十小学笔记本电脑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开标稿(****年*月**日).doc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安溪县凤城镇解放路***号四层),联系电话:****-********传真:****-********,邮箱:QZ_DHZB@***.com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前(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开标大厅(安溪县凤城镇解放路***号五层)。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的合同号*最高限价为**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款。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个工作日前,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形******联系。十、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十一、开户名:******,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溪大同支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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