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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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年**月**日 发布的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N****)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一、原招标公告第五点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更改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包一至包五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包六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原招标公告第七、八、九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号润威商厦***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号润威商厦***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代理机构联系人:巫小姐、凌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柯先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号润威商厦*楼 联系地址: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