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号),经审核,新疆天正通达房******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正通达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生产性人员(项目人员、销售人员)*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