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防渗工程、水闸、溢流坝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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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JHLHN-****-****、招标条件清丰县引黄调蓄工程防渗工程、水闸、溢流坝工程已经清丰县财政局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清丰县水利局对本项目进行实施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监理标段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组织重新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 防渗工程:防水毯平铺*****.**平方米,防水毯斜铺*****.**平方米;新建水闸*座;新建溢流坝*座。*.*建设地点:清丰县县城中心广场南侧*.*资金来源:县财政*.*招标规模:建设总投资***万元*.*招标范围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部监理内容。*.*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监理标段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②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须知:(*)******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a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款的所有文件(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b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c、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联系人姓名(******或厂家本单位人员),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d、报名时填写一式五份的招标文件购买及补遗文件、拦标价领取证明,其中(附于投标文件内)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副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携带按本公告“*.*报名须知”第*条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招标文件费用***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阳光大厦)*.*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清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濮阳市清丰县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秀水路**号 向西*********院内三楼联 系 人:谢先生联系人:杨先生李女士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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