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资金发放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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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号)精神,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学生(以下简称残疾人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实习或毕业一年内见习,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和实习见习的残疾人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目前我区符合条件的共*人,需要实习见习补贴资金*.*万元。 本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月**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或亲自到延庆区残联反映。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百泉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北京市用人单位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明细(****年度).xls北京市延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年**月*日 查不到的内容请点击网址http://***.******.***.cn/yanqing/zbm/cl/gzdt**/yq********/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