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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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zdycq******-***
定远县程锦规******受定远县******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定远县曲阳路门面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号标的物: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间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胡进
成交金额:******.**元/三年
*号标的物:老食品厂大门南侧从北到南第*、*间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李昭昭
成交金额:******.**元/三年
*号标的物:老食品厂大门北侧从南到北第*间(酱鸭店)三年租赁经营权
成交人:陈文翠
成交金额:*****.**元/三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永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忽股长,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定远县******
代理公司:定远县程锦规******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定远县程锦规******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