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三乡镇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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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各投标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中山市三乡镇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项目【招标编号:GMTC***ZZHG****JO】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一、原供应商资格条件为:*.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合法经营权(经营范围须包含公共自行车系统)。*.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锁车器)制造商的,必须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和服务承诺书。*. 在中山市辖区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现修改为:*.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至****年*月**日下午**:**。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本澄清一共*页,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联系人:王小姐电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电话:****-********传真:****-********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