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凌海市大参养殖规划区纳潮沟清淤及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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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凌海市大参养殖规划区纳潮沟清淤及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凌海市大参养殖规划区纳潮沟清淤及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锦州市古塔区****年老旧小区主体维修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聚苯乙烯板(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锦州市古塔区****年老旧小区主体维修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聚苯乙烯板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合格****锦********.***,***,***.**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程强[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锦******王旭明[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李英利[注册贰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 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凌海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凌海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凌海市凌海大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C区**-*号 工商银行楼上*楼
邮 编:******
联 系人:郭铭
电 话:****-*******
邮箱地址:Lnls****@***.com辽宁隆******
****年**月*日正文结束